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
《〈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2020年本)〉界定指引》的通知
瓊發改產業〔2022〕885號
各市、縣、自治縣發展改革委:
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征收企業所得稅是中央賦予海南自由貿易港的重要政策。目前,企業享受鼓勵類產業稅收優惠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即企業根據行業和經營情況以及相關規定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條件,符合條件的可以按照稅法規定時間自行申報享受稅收優惠。在執行過程中,企業多次反映目錄部分條目表述較為專業、原則,自行判別存在一定難度。為積極回應企業訴求,更好地執行《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我委制定了《〈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2020年本)〉界定指引》,盡量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對目錄條目進行逐一解讀,供相關部門和企業判定經營業務是否屬于鼓勵類產業時參考!
附件:
《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2020年本)》界定指引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11月7日
(此件主動公開)